东新高速公路沙湾服务区加油站东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3-28 14:42:11
东新高速公路沙湾服务区加油站东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广州市东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东新高速公路沙湾服务区加油站东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东新高速公路沙湾服务区加油站东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版),于我司网站(http://www.pyhks.com)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东新高速公路沙湾服务区加油站东站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东新高速K18+900右幅(中心坐标为113°17′49.520″E,22°54′26.326″N),项目占地面积4851.1平方米,建筑面积855.55平方米,共有员工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365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主要从事机动车燃油零售,年销售机动车燃油10000吨,其中汽油6500吨,柴油3500吨。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州市东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世展
联系电话:13922730833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沙湾大道6号首层
2、评价单位
环评机构: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20-84887112
E-mail:916899081@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罗家村段4号五楼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11日(10个工作日)。
广州市东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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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东新高速公路沙湾服务区加油站东站建设项目-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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