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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1-21 17:00:01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2025年修订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